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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組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組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人事管理員
職稱 組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必備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現敘委任第5職等者須已取得薦任官等任用資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無現正審議中之案件、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於任用前有本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撤銷任用)。
4、未曾受懲戒處分。
(二)具下列能力或特質尤佳:
1、具採購證書者。
2、辦理採購業務經驗1年以上。
有效期間(訖) 2026-03-23
工作項目 辦理研考、勞基法人員管理、出納、採購、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1段28之18號)及所屬單位(動物之家南屯園區、后里園區)。
報名方式 【檢具資料】: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電子化作業,請應徵人員於115年3月23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上傳投件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佐證資料(以下文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上傳應徵資料) :
1、本處外補職缺甄選人員履歷表(須簽名),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本處徵才公告網頁)
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1次派令影本
6、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影本。
7、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發採購證書影本(如基礎、專業等級。無則免附)
8、英語檢定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
(三)本缺為現缺,本案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相關訊息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連絡人 謝小姐
連絡電話 04-2386-9420轉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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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17
  • 發布日期: 2026-03-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