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處以預防家畜傳染病發生與制止蔓延為目標;近年來鑑於本市人口密集,犬貓等家庭寵物飼養數遽增,市民生活水準提昇,對畜產品及動物性蛋白質攝取需求量增加;加強狂犬病等人畜共通傳染病防治及生乳、肉、蛋等畜產品衛生檢驗,已為刻不容緩重要業務。
近年來鑑於豬隻及草食動物由於口蹄疫的危害,造成經濟動物及飼養者極大的經濟損失,本處亦將此業務視為一重要的業務,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終在107年停止施打疫苗,109年6月16日正式獲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認定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成功撲滅口蹄疫。
今動物保護法的通過實施,對動物生命保障及保護動物以及寵物的註記登記,亦為本處另一重要課題,尤待本處同仁共同努力。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組織沿革
一、 民國46年9月:
僱用臨時家畜防疫員10人,成立家畜防疫隊。
二、 民國52年6月:
依據省頒「臺灣省家畜疾病診治所組織規程準則」成立「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專責辦理本市家畜衛生業務。
三、 民國55年2月:
依據修正之「臺灣省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組織規程」改制為「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並將原僱用臨時家畜防疫員全部納入正制編制。
四、 民國75年10月:
省府再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組織規程」增列水產動之疾病防疫為家畜疾病防治所業務掌理事項。
五、 民國81年3月:
依據臺灣省政府81.3.27日府人一字第24503號函核定修正「臺灣省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編制」分二股辦事、增設股長,健全組織功能。
六、 民國86年7月:
本所因業務職掌擴充,儀器設備日益增加,原有辦公廳不敷使用,於86年7月遷至現址辦公。
七、 民國89年3月:
本所奉令修改組織章程,改制為『臺中市動物防疫所』,分三課辦事,股長職改制為課長,並增設第三課及動物收容組,健全組織功能。
八、 民國90年3月:
本市衛生局移撥五名獸醫師至本所服務,並增置技正一人襄理所務。
九、 民國96年2月:
本所奉令修改組織規程,改制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設動物防疫課、動物保護課、獸醫藥政課,並增設動物收容課及會計室。
十、民國99年12月25日:
臺中縣市合併修改組織規程,與臺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合併改制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設置豬病防疫組、病性鑑定及水產防疫組、草食動物禽病防疫組、動物保護組、動物收容組、動物藥品管理組、獸醫行政組、會計室、人事室。
十一、民國102年11月14日:
修改組織規程,增置秘書一人,增設動物生命禮儀組。
十二、民國105年11月4日
修改組織規程,增設動物保護稽查隊,整併豬病防疫組、病性鑑定及水產防疫組為豬病防疫及病性鑑定組。
十三、民國107年1月1日:
修改組織規程,增置副處長一人,增設畜牧組,修正動物保護組為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裁撤寵物生命禮儀組。
十四、民國109年1月1日:
修改組織規程,畜牧業務回歸農業局,裁撤畜牧組。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歷任首長一覽表
姓名 | 起迄時間(民國) | 機關名稱 |
---|---|---|
林儒良 | 109年3月26日迄今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陳柏宏 | 代理108年7月1日至109年3月25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王瑞卿 | 代理108年1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林儒良 | 代理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林儒良 | 104年3月6日至106年12月31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林儒良 | 代理103年7月16日至104年3月5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余建中 | 99年12月25日至103年7月15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余建中 | 96年2月16日至99年12月24日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
余建中 | 95年3月31日至96年2月15日 | 臺中市動物防疫所 |
吳龍泰 | 94年6月16日至95年3月30日 | 臺中市動物防疫所 |
廖久男 | 代理94年5月16日至94年6月15日 | 臺中市動物防疫所 |
余建中 | 89年3月25日至94年5月15日 | 臺中市動物防疫所 |
余建中 | 86年7月23日至89年3月24日 | 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 |
林木川 | 代理86年6月17日至86年7月22日 | 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 |
王英旂 | 63年至86年6月16日 | 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 |
石瑞田 | 56年至62年 | 臺中市家畜疾病防治所 |
林永男 | 90年3月1日至99年12月24日 | 臺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
王子欽 | 代理89年9月2日至90年2月28日 | 臺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
魏助協 | 65年至89年9月1日 | 臺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
張瑞棟 | 62年至65年 | 臺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