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寵物空間~寵物外出行為禮儀
臺中市目前有超過130間友善寵物空間,每個空間都秉持著尊重毛孩的理念,展開雙臂歡迎飼主帶著毛小孩一起前往,也期盼每個好主人能教導毛小孩好教養,帶著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也要記得尊重他人使用空間的權益。「尊重」,是友善寵物的第一步,做個好主人,從你我做起!
臺中市友善寵物空間標章認證
招募對象:
設址或服務於臺中市之機關、學校、公司及行號。
認證方式:
一、填具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申請:
(一)臺中市友善寵物空間申請書。
(二)機關、公司行號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證明(如為公務機關則無須檢附)或營業用車輛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好主人公約1份。
二、友善寵物空間審核條件:
(一)允許寵物進入辦公或營業場所。(可以申請單位需求自行訂定寵物類別於公約)
(二)提供至少1項友善寵物措施。(如:提供寵物食物、遊戲區、便溺區、定期消毒等等都是友善寵物的象徵)
(三)依場所需求訂定好主人公約。(我們歡迎好主人來到,也希望好主人遵守在這裡的公約)
(四)協助張貼或發放臺中市動物保護宣導文宣。(更多的好主人,了解動物保護的資訊,可以讓城市對寵物更友善)
三、資料準備填妥後以紙本郵寄、傳真、電郵或親自遞交至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傳真號碼:04-23869291、電子信箱:vforvet611@taichung.gov.tw),經動保處審核通過後,發放友善寵物空間標章貼紙予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須將標章貼紙連同好主人公約張貼於入口處,動保處將於網站發布友善空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