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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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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志願服務法
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台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志工業務承辦人
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張小姐 
電話:04-25588024#133  

 
112年度臺中市動物保護志工召募計畫~

召募對象
一、年滿18歲,且秉著尊重動物生命,謙遜有禮具親和力與高度志願服務熱誠者。能長期配合服務一年達20小時以上者。
二、能配合完成志工基礎訓練,面談甄選及特殊暨實習實務訓練者。


受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或召募人數達50人將提早截止

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動物保護志工服務項目

參加3組別“毛起來宣導”,“樂活米克斯”及“稽查小尖兵”,協助動保處進行動物保護宣導活動及動保生命教育相關計畫的推動與執行,動物之家園區介紹導覽,飼養犬貓洗澡,運動,社會化,推廣認領養及宣導飼主責任教育,動保案件稽查等等。

服務時間
一、服務時間表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次服務以至少2小時為原則。
二、如假日有活動需要支持,則配合辦理時間服務。

甄選及訓練方式
一、欲報名者須事先於台北e大網路教學課程註冊後接受為期6小時之志工基礎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於報名時一併檢附基礎訓練完訓證明。
二、特殊暨實習實務訓練:由動保處各服務運用單位自行安排,「實習志工」 須於通知面談合格後 3 個月內完成欲加入組別之實習實務訓練 6-10 小時以上;若有意跨組服務之志工亦須完成相對應組別之實習實務訓練,實習時間可延長為 4 個月。
三、面談結果合適者將成為“實習志工”,實習期間以3個月為原則,須於實習期間完成特殊暨實習實務訓練並通過考核測驗始得核發結業證書,成為正式志工。
四、依服務性質不同,不定期進行相關專業教育訓練。

志工福利
一、優先參與動保處舉行之課程及講座
二、辦理志工團體意外事故保險,並視辦理工作或活動需要制發服裝
三、動保處對參與服務成績良好及符合志願服務法規定之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者,得由動保處依實核發服務績效證明書。
四、志工參與一年以上且服務時數達一百小時以上者,得贈送生日卡。
五、志願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六、參與動保處所舉辦之大型宣導活動或因服務需要執勤致逾時時間者,將提供80元內餐點1份。

志工服務花絮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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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動物保育,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01
  • 發布日期: 2012-07-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
  • 點閱次數: 7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