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 實施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為止。
- 實施目的:有效源頭控制本市街犬貓數量,改善街犬貓引起街道環境髒亂、發情期噪音、群聚及公告衛生等問題,提升本市市民生活品質。
實施方式:
- 實施對象:本市轄內未絕育街犬貓(不得施行私人收容所犬貓、純種犬貓及家犬貓)。
- 以人道方式誘捕街犬貓後帶至動物醫院掃描確認無晶片且無從辨認身分者,於配合之動物醫院進行剪耳耳號註記、狂犬病及貓三合一疫苗預防注射、晶片及植入、除蚤點藥、絕育手術及術後復原療養。
- 各學校、社區及鄰里可填具申請書向動保處申請成為本計畫示範區,請配合之團體協助該區街犬貓絕育回置工作,辦理期間動保處將暫緩提供捕捉街犬貓進所收容之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協請配合之團體先行調查、溝通與處理;倘有其他之情形,由動保處依相關規定處理。
- 與團體合作之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中若發現街犬貓已絕育者,不論公母一概不予補助。
- 由於各民間團體補助合作動物醫院金額有限,可先與該動物醫院合作的民間團體聯繫是否還有補助金額,民間團體及合作動物醫院可參考附件檔案。
其他應遵守規定暨注意事項:
- 動保處將以抽查方式派員實地查核及電訪,合作動物醫院與捕捉人需配合不得藉故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查核過程發現違反動物福利、補助申請書與事實不符或不願意配合查核者,即限制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友善街犬貓計畫補助,情節重大者將追回補助之款項,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 本申請書所載之事項一旦經舉發或查察有重複請領、不實、偽造之情事,動保處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詐欺背信等追究相關罪責辦理外,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 有關友善街犬貓計畫申請流程或相關問題,請參閱動保處網站或來電(04)25588024#101張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