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業務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農業部訂定寵物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有害健康物質及營養成分檢驗方法。

農業部訂定寵物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有害健康物質及營養成分檢驗方法,項目如下:

  1. 病原微生物: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產氣莢膜梭菌、致病性大腸桿菌。
  2. 三聚氰胺。
  3. 抗氧化劑:衣索金、丁羥甲苯及丁羥甲醚。
  4. 重金屬:無機砷、砷、鎘、鉛及汞。
  5. 亞硝酸鈉。
  6. 營養成分:水分、粗脂肪、粗蛋白質、粗纖維、粗灰分及膳食纖維。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07
  • 發布日期: 2025-10-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稽查隊
  • 點閱次數: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