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訂定寵物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有害健康物質及營養成分檢驗方法,項目如下: 病原微生物: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產氣莢膜梭菌、致病性大腸桿菌。 三聚氰胺。 抗氧化劑:衣索金、丁羥甲苯及丁羥甲醚。 重金屬:無機砷、砷、鎘、鉛及汞。 亞硝酸鈉。 營養成分:水分、粗脂肪、粗蛋白質、粗纖維、粗灰分及膳食纖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