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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防疫、深入偏鄉!臺中市動保處推動19場巡迴狂犬病疫苗注射 並啟動梨山專案服務

114年梨山專案海報
114年梨山專案海報

     為強化動物防疫安全與狂犬病預防,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將於1149月至10月,在本市狂犬病高風險地區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舉辦共19場次「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本活動專為設籍臺中市的民眾提供免費服務,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及犬貓即可參加。

     活動現場將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種與寵物晶片植入,協助飼主完成法定動物登記及健康防疫要求。請飼主確實遵守下列注意事項,以利活動順利進行:

  1. 飼主須年滿18歲,並具臺中市戶籍,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2. 接種犬貓需年滿3月齡,不限品種。
  1. 須使用寵物籠或牽繩攜帶寵物,貓請加用洗衣袋以防脫逃,並請飼主隨手清理寵物排泄物。
  2. 有懷孕、過敏體質、發燒、下痢、或患有心肝腎疾病等情況之犬貓,請勿接種疫苗。

 

114年梨山專案—結合世界狂犬病日推動多元動物防疫服務

    響應928世界狂犬病日,臺中市動保處於922日至25日在和平區梨山及平等2里辦理「114年梨山專案」,特別針對偏遠地區推動動物防疫與醫療資源到點服務:

  • 9月22日至24日:動保處將出動防疫巡迴車於梨山及平等2里進行「掃街式」流動服務,提供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與晶片植入,民眾可留意現場車輛廣播與公告資訊。
  • 9月25日(重點日):於主場地「梨山水資源回收中心」辦理定點活動,提供犬貓免費絕育、狂犬病疫苗接種及寵物登記等一站式服務;另設副場地「環山社區活動中心」,辦理狂犬病疫苗注射與寵物登記,並協助安排參加主場地絕育活動犬貓之接載送登記。

    梨山專案已成為動保處與當地社區共同維持多年的年度承諾,透過主動深入偏鄉的醫療行動,協助本市最偏遠地區的飼主及犬貓完成疫苗與醫療照護,實現動物保護與公共衛生雙重目標。

 

法規宣導提醒

動保處提醒飼主配合落實法定義務,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動物保護法》規定:

  • 飼養犬隻與戶外飼養之貓,須每年接種狂犬病疫苗,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 飼主未依規定為犬貓絕育且未完成申報,可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
  • 飼主未為犬貓辦理寵物登記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至15千元罰鍰。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便民服務,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8-12
  • 發布日期: 2025-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點閱次數: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