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場復養應依照「H5或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辦理。
二、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場為污染之飼養場所,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准予引入家禽飼養:
(一)案例場內完成撲殺清場作業,全場區清潔消毒。
(二)申請業者應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
(三)禽舍生物安全等級:
- 陸禽:應於密閉式、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禽舍飼養。
- 水禽:應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禽舍飼養。
(四)周圍半徑1公里內案例場均已完成防疫處理或未有案例場。
(五)執行環境監測並通過檢驗。
一、案例場復養應依照「H5或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辦理。
二、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場為污染之飼養場所,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准予引入家禽飼養:
(一)案例場內完成撲殺清場作業,全場區清潔消毒。
(二)申請業者應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
(三)禽舍生物安全等級:
(四)周圍半徑1公里內案例場均已完成防疫處理或未有案例場。
(五)執行環境監測並通過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