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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山豬吊捕捉動物,違反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獸鋏宣導_完稿-01
獸鋏宣導_完稿-01

   近日有動保團體通報本市太平區咬人狗坑連續發現2起犬隻遭山豬吊陷阱套住情形,最後犬隻雖然逃脫,但必須截肢以免感染擴大,以山豬吊捕捉動物方式極為殘忍,並且會造成動物永久無法回復的傷害。

  部分農民或獵人為了捕捉破壞農田的山豬或獵物,而使用山豬吊或獸鋏等難以掙脫的強力陷阱,被捉住的動物往往只能選擇咬斷自己的腳以求逃生,因此常常發現陷阱上只剩動物斷肢,受傷的動物也生死未卜,讓人怵目驚心。而沒有斷肢逃脫的動物,若無人發現,只能活活餓死,連不屬於獵捕目標的野生動物、犬貓甚至人類都可能誤觸殘忍陷阱,嚴重威脅所有動物的生命安全。為使更多民眾了解此類強力陷阱對動物的傷害,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持續透過宣導活動以及相關文宣向農會、五金業者及民眾宣導禁止製造販賣使用獸鋏,108年共宣導約400件次,接獲有關獸鋏通報案件30件,查獲28具獸鋏。

  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1093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山豬吊,只要是使用金屬套索套住動物肢體的陷阱皆屬於禁止使用的範圍。動保處呼籲,尊重生命、愛護動物需要你我共同努力,使用獸鋏或山豬吊可處新臺幣15千元以上75千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動物重傷、死亡或5年內再犯,更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果發現這類陷阱,也請儘速通報動保處,以避免憾事發生。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17
  • 發布日期: 2020-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產業管理組
  • 點閱次數: 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