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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動物用?藥﹑禁藥?

偽藥— 1. 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2. 塗改或變更有效期間之標示者。 3. 所含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 4. 未黏貼合格封緘者。 禁藥— 1. 經中央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2.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這類藥品的價格可能較為便宜,但使用後將對動物造成損害及引起藥物殘留等問題發生,影響消費者健康。例如:受體素﹑硝基夫喃類(如:富來頓、富來他頓、硝化富蘭音...等)、孔雀綠﹑氯黴素…等藥物。 防治所呼籲養畜、禽業者,應向有經核准登記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或持有動物用藥品推銷員服務證者,選購合法之動物用藥品來使用。如果民眾發現有疑似動物用之偽、禁藥品時,可向本處檢舉(檢舉專線:04-25263644),全民共同查緝,才能保障使用者之權益,更能使消費者安心購買畜產品,審慎使用抗生素創造無藥害之畜產品,咱們作夥來打拼!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18
  • 發布日期: 2010-12-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點閱次數: 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