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如何防範藥物殘留?

1. 農友飼養的動物生病時,一定要請獸醫師診療,不可擅自使用抗生素,應於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下使用,或在其正確的監督下使用,才能降低抗藥性危機及防範藥物殘留。 2. 如果要使用抗生素,必須完全依照「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和「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的規定使用,尤其要注意遵守使用對象、用量及停藥期,儘量於動物幼小時期即飼養前期使用,非必要最好不要使用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在禽畜飼養後期,宜選用停藥期越短的含藥物飼料添加物或空白料來餵飼,停藥期的計算是按實足天數計算,例如停藥期5天,是從最後一次投藥之時間開始算起,須經120小時才可出售供屠宰,遵守停藥期是農友的義務,也是防範藥物殘留的撇步。 3. 應熟知所使用之動物用藥品或飼料添加物內容,並向合法廠商訂購。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6
  • 發布日期: 2010-12-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點閱次數: 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