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5年10月公告將受體素列為禁用藥物,不得檢出。若檢出則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三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製造或輸入受體素,則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