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管制人員捕捉、救援或市民拾獲送交之動物,於動物之家隔離區作業室留置,並於動物點交時經晶片掃描器確認是否有晶片(如經掃描有晶片者,以電話或函文通知飼主儘速辦理領回),並經獸醫師初步檢查及評估後,依動物狀況進行留置,並依規於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網站/臺中動物之家/收容動物公告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1521494/Lpsimplelist進行公告12日供民眾查詢及認領。
如點交時無明顯可供辨識飼主資料之無主動物,經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獸醫師評估動物狀況可適應動物之家環境及供民眾認養,則待絕育手術完成後,移至開放區供民眾認養。若經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獸醫師評估無法適應動物之家環境動物,則完成絕育後進行回置。倘動物罹患重大傷病經獸醫師評估無法治癒及癒後不良情形下,為考量動物福利,解除動物傷病之痛苦,予以緊急人道安樂死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