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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理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授農動豬字第108001915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臺中市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運輸車輛管理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若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時,禁止任何車輛載運外縣市之畜禽動物屍體、屠宰下腳料、家畜禽肉品市場或加工廠之廢棄物運送至本市處理。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17
  • 發布日期: 2019-01-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 點閱次數: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