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主旨:公告一百十二年臺中市中高齡犬貓安心養寵物保險補助試辦計畫。
依據:臺中市動物福利基金動物福利管理計畫。
公告事項:
一、實施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前完成認養或經費用罄為止,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12月10日。
二、實施目的:為提升臺中市動物之家(下稱動物之家)中高齡犬貓認養機會,提供認養飼主首年寵物保險補助,減輕飼主負擔,並提升收容所內動物周轉率及落實動物保護精神。
三、實施對象:認養動物之家5至11歲齡犬貓(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及獒犬除外)之飼主。
四、實施方式:
(一) 認養人需年滿18歲,且非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所列裁處或禁止飼養名單,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持委託書)辦理。
(二) 認養人填具認養切結書及相關文件,完成寵物登記程序。
(三) 認養人需本人向保險公司申辦寵物保險,審核通過並完成投保後,於認養日1個月內(含例假日)持寵物登記證、保險證明、保險繳費收據、認養人本人存摺影本及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下稱動保處)寵物保險補助申請表向動保處申請補助(截止受理日期為112年12月10日或經費用罄),每隻犬(貓)最高補助額度為1,500元,倘保險費用為1,500元以下則實支實付,以保險繳費收據為憑。
五、注意事項:於補助之保險期間內,動保處得不定期派員以電話或實地至犬(貓)飼養場所查核,並製作查核紀錄備查,認養人不得藉故規避、妨害或拒絕。如有以下情事者,動保處有權不給予本計畫之補助,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一) 經舉報違反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並查證屬實者。
(二) 實地稽查發現未符合動物福利或疑有不當飼養者。
六、本計畫書相關申請書表,請於動保處網站( http// animal. taichung. 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