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自106年10月16日修正後,為使業者能充分理解法規並為強化犬貓管理工作,動保處於107年2月26日及3月16日兩天舉辦共計6小時的課程。第一天的課程為針對新法修正後在申請及設立上新制規定進行解說,計百餘位業者及民眾參與。 然而此次修法除申請及設立上有諸多新增規定外,在業者日常管理照顧上,規範寵物出生後應即植入晶片及辦理寵物登記,在將寵物出售給消費者時,亦應提供寵物登記證明、特定寵物飼養管理須知、獸醫師開立之檢驗證明書及來源母犬或貓之晶片號碼等寵物相關資訊文件。專任人員也必須每日填寫飼養管理與照護情形紀錄,如遇寵物有死亡情形,應依規定辦理死亡除戶或由獸醫師開立寵物登記前死亡證明等諸多細節。 為利業者能熟悉新制日常照顧規定,於本(16)日課程,特別針對業者繁殖買賣、每日照護應注意事項及相關報表填寫進行詳盡的說明與教學,以利業者在特寵業經營上能符合現行法規的需求,會後並配合課程內容舉辦趣味隨堂小考,加深業者印象。 動保處表示,新法規定有許多嚴謹細節,透過這2次課程使業者充分了解以遵循配合,保障寵物福利及自身與消費者權益,並呼籲業者共同支持動保政策及法規,以符合動物福利。